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平 统〔2012〕2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我部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在县级行政机关和镇(乡)机关工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垂直管理单位等除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2、年龄要求在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录用公务员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即2010年2月之前录用)
5、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本通知附件《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3张到县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4日。报名联系电话为:63721020 58198613
(二)笔试面试。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各占5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组织部审定。
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