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环保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环境执法监察岗位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文秘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秘类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文秘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会计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财会类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会计岗位满2年以上的人员;报考环境执法监察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环保类相关专业学历或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学历且从事环保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1.发布信息。2012年5月16日前,通过衢州日报、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环保局网站(网址:http://qzhbj.qz.gov.cn/)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3:00。报名地点:市环保局办公室,衢州市西区江郎中路2号,联系人:吴坚,陈革,电话:3085095、13600507918。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均需加盖单位同意报考的印章。报名需带材料:《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完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
3.资格审查。市环保局根据报考者填写的《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市环保局办公室。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计划按1:3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不足1:3开考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
5.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以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测试考生的综合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6.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成总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7.体检。对确定的体检对象在市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考察合格对象中依次替补。
8.公示和转任。体检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环保局对拟选调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同志任组长,人力社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姜红生同志为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纪检组长毛昌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向雄、吴媚娟、金永红、雷红彬、陈鸿斌。
2.认真执行公开选调工作方案,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尊重考察结果和民意,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4.市环保局监察室负责对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