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公开选(借)调工作公告
因工作需要,部分市机关部门拟面向全市机关、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选(借)调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借)调职位及名额
市委办2名、市府办2名、市纪委5名、市委组织部1名、市委统战部2名、市委党校1名、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2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4名、物流办2名、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名、国土局1名,共27名。
二、选(借)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范围详见《市机关部门公开选(借)调职位一览表》)
三、选(借)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优秀选调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次数不足三次的,均要求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应符合报考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年龄、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
四、选(借)调程序
公开选(借)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1、自愿报名。报名者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报名。经确认的报名人数不足该职位选(借)调职数的2倍的,将按比例核减选(借)调计划指标。
2、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3、组织考察。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选(借)调名额的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选调名额在4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考察成绩×50%”合成总成绩。
4、讨论决定。由用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无合适人选的,该公开选(借)调职位可以空缺。借调人员不转人事关系。
五、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近期正面一寸彩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等材料。(报名表在义乌党建网http://zzb.yw.gov.cn/上下载)
2、报名时间:8月23日(周四)9:00-11:30
3、报名地点:市府大楼5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联系电话:85523275、855262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市机关部门公开选(借)调职位一览表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