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为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其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省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省市级群艺馆、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中心)群众文化业务工作;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馆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和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音乐创作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招聘条件为:
1、作曲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5日后出生);
3、具有文化艺术单位的从业经历;
4、有较强的音乐创作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浙江省文化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止。来信请寄: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部分),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本馆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本馆将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邮寄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该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笔试开始前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分别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时间预定6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时通知资格复审事宜、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查。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如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本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本馆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从业经历应不少于一年,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本馆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馆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武林路71号(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914415(联系人:张老师)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网址:http://www.zjart.com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