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快普陀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舟山市普陀区2011年度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普委办【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谈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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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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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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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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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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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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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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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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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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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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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保护开发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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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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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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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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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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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与管理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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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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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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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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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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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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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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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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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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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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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与交通工程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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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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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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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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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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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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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在18-35周岁(1993年7月31日至197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等,不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考生请填写好《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并于2011年8月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sptgwy@163.com。
(二)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8月10日在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trlsb.gov.cn/)公布资格初审情况。
(三)面谈面试。面谈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谈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及体检。根据面谈面试情况,综合考虑专业岗位的匹配性,人员素质及学历资历等情况,按与考核招聘人数之比为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与考核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五)确定招聘对象。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招聘对象,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580--3012510,3059260。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