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财务人员1名,身份为人才派遣制聘用员工(由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采用人才派遣用工方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计算机、金融、财务及相关专业(须有会计证),熟练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检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浙人公[2005]68号)。
三、报名办法
请有意者携带身份证、相关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照2张于8月18日前到市政协办公室行政处(市行政中心12楼1236室)报名。
四、录用办法
经笔试、面试和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每月1200元,正式录用后与本单位编外用工同等待遇,按规定交纳有关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2098521、2098528
丽水市政协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