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字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毕业,户籍不限;
(四)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或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丽水市南明山景区管委会综合处报名(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建设局大楼418室,联系电话:0578-2106703)。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笔试。
(二)招聘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实际写作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成绩录用。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