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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1-08-25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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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生源地或户籍地(以2011年8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2. 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3. 学历要求为:一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考入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是博士学位获得者。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 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8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 现 场报名方式: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 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生源地要求的还应提供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9日。
3.现场报名的地点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分别为:
(1)报考舟山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6号楼水务大楼12楼1212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5596 、2285587,电子邮箱:zsgzw93@126.com
(2)报考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的考生,到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舟山市普陀区东海西路2119号302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8138921,电子邮箱:wangwl@zhoushan.gov.cn。  
(3)报考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考生,到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海区文化路68号四楼人事教育处)报名,咨询电话:0580-2554086,电子邮箱:jhm-687222@163.com
(4)报考普陀山房地产管理处的考生,到普陀山管委会(普陀山梅岑路115号1108室组织人事处)报名,咨询电话:0580-6091309,电子邮箱:fuww2001@sohu.com
(5)报考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的考生,到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812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186309、13957224678,电子邮箱:ajiwenxiu@yahoo.com.cn
(6)报考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舟山市金融办(上市办)的考生,到舟山市发改委(舟山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西1605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572、2281203,电子邮箱:wanghm@zhoushan.gov.cn
(7)报考舟山医院的考生,到舟山医院行政楼313室或314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报名,咨询电话:0580-2558007、2558328,电子邮箱:zsyy007@126.com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工作由市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也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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