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生源或户籍(以2011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2. 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 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9月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至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分别为:
(1)报考舟山市经济信息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发改委(舟山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西1605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572、2281203。
(2)报考舟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舟山市新城建设开发服务中心的考生,到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7号楼(市住建委大楼)708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3128。
(3)报考舟山市老年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的考生,到市委老干部局(市行政中心东楼22楼2202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1173、2281172。
(4)报考舟山市水产研究所的考生,到舟山市水产研究所(定海区城西河路21号3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5341 、2023823。
(5)报考舟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总工会(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4号)报名,咨询电话:0580-2035506,2026451。
(6)报考舟山市全民健身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体育局(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东2号楼1004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795。
(7)报考舟山市委党校的考生,到舟山市昌洲大道2000号舟山市委党校行政楼2楼组织人事处报名,咨询电话:0580-2660010 、2660011。
(8)报考舟山市博物馆、舟山市图书馆的考生,到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2号楼823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5523、2285522。
(9)报考舟山市科技创意研发园区管理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科创园管理中心(舟山市新城体育路18号)报名,咨询电话:0580-2291918。
(10)报考舟山市港航指挥中心、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普陀分局、嵊泗分局、六横分局的考生,到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舟山市定海区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17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067397。
(11)报考舟山市信息中心的考生,到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西楼3楼306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127。
(12)报考舟山市纪委(监察局)电教中心的考生,到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楼4楼409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360。
(13)报考舟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的考生,到舟山市慈善总会(定海区昌国路61号定海区政府大院东侧四楼)报名,咨询电话:0580-8261663、2609133。
(14)报考舟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考生,到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713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280505。
(15)报考舟山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的考生,到舟山市定海区海山路43号403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3621。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应 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舟山生源地要求的还应提供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 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1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告知报考人员。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每人40元/科。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平台。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228157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