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0号)和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精神,现将2011年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部门申报需求,经审核,2011年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的范围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2011年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2011年衢州市区生源毕业生。
2、社会人员招聘:面向衢州市区户籍的人员。户籍以2011年11月8日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4、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社会人员报考。
5、招聘计划表中对招考对象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8日以后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8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表中对招考对象有年龄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11月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一线、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10月27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江区政务网(http://qj.qz.gov.cn/)、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8日至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衢州市衢江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0563室)。乘309、16路公交车到衢江区政府站下车。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工作经历须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在报名结束后重新向社会公告,对社会人员招聘放宽至浙江省户籍,若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还是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依照特殊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原则上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以下几种情况考核为不宜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户口迁入的时间截止到2011年11月8日止。衢州市区户口(生源)包含柯城区、衢江区户口(生源)。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3、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请到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4、考生应自行下载《衢州市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贴好照片,另一张照片请在背面写好名字,报名时交工作人员),且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职称(执业)证书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等。
请考生注意,以上材料的装订请根据岗位应聘条件装订,如本人报名的,刚不必提供委托书;如岗位招聘条件对职称(执业资格)没有要求的,则不必提供职称(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5、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后,进入衢江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代理指录用后试用期内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人事关系由招聘单位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6、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衢江区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838110。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3838728。
附件下载: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doc
2011年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1年衢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相近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报名表.doc
委托书.doc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