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房管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1、房产登记窗口编外工作人员3名;
2、档案整理编外工作人员1名;
3.房产信息系统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房产登记窗口和档案整理编外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丽水市常住户籍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好的语言交流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有相关岗位工作专长和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房产信息系统编外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专业须有软件资格(水平)中级以上证书;
2、能负责一个中型组织的信息化管理,包括软件系统维护、信息化建设实施和跟踪,能够自主编程的优先考虑,有OA、电子政务、GIS系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能独立负责单位日常的计算机、工具、内外网络、办公设备维护管理;
4、具有.Net、java、oracle等平台之一的开发经验。
5、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三、招聘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测试、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录用。
四、录用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工作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待遇、社保等按本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9日。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丽水市房管处406号办公室(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19号房管大楼4楼)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2124220
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