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文化馆,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岗位性质
丽水市文化馆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纯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媒体文化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1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3张,于2012年2月 23 日至24日到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处(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910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091371。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开考比例为1:1。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