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85年,隶属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建设科技研究、设计及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测试等服务工作。因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副总工 |
1 |
1.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建筑、环境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
注册结构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科研或服务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能力;熟悉质量体系运行。副高及以上职称。 |
科研 岗位1 |
1 |
建筑结构学专业。 |
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
科研 岗位2 |
1 |
环境工程专业。 |
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注:其它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或资料投递方式。有意向者,须填写《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复印件、正面免冠2寸近期彩照1张,于3月11日至杭州新侨饭店二楼桂宫现场报名,或在3月21日前寄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党政办310室(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地址:杭州市新华路70号,邮编:310003,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85236510,87015298—8310。
不接受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通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