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南浔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符合各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具体各职位招考条件详见《南浔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报名时需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工作经验及加分情形中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4月2日。
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此次事业单位招考职位的,须征得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社会人员须凭毕业证书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点: 南浔区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与复印件1份。报名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务费40元,并填写《南浔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请报名者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4: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特别说明:
①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岗位笔试后增设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亚伟速录操作),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与笔试通知书一并发放。
②区文化馆声乐培训岗位,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采用问答式面试及业务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考生的测试分数现场公布,专业测试分数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轮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加分情形:经由南浔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区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均按百分制计算)。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加分情形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镇、开发区相关工作证明。加分情况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含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特别说明:
①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折合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②区文化馆声乐培训岗位专业测试、笔试完成后不再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含加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特别说明:
①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②区文化馆声乐培训岗位笔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
考察由各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空缺的招聘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南浔区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572-302359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
2、南浔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