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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岗位)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2-03-27      来源:人力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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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外国语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市区文三和小和山两个校区。


  二、招聘计划


  我单位于3月1日发布招聘公告,辅导员(男性)岗位因合格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未能全部按计划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继续招聘。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男性)4名,工作地点在小和山校区。


  招聘条件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理学等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期间能适应入住学生公寓。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www.zis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9:00-4月9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日9:00-4月11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4月19日-4月21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时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5月7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与名单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名单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聘者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后备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与考核合格人员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聘用人员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213021(人事处蒋老师,罗老师)


  监督电话:0571-88219523(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浙江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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