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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2年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2-05-02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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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丽水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丽水学院决定招聘高层次教师3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所需专业科目

学历

学位

其它要求

学科带头人

1

外国语言文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教学

1

外国语言文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民族学、历史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金融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学

1

电气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教学

1

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

研究生

博士

 

从事光源与照明实验

1

物理学

研究生

硕士

 

教学

2

机械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控制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2

管理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教学

2

管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学

1

园艺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教学

1

建筑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教学

1

药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口腔医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教学

3

基础医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基础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学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2

艺术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1

艺术学

研究生

硕士

 

教学

1

体育学

研究生

博士

 

教学

3

教育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

1

心理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教学 

1

土地资源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硕士年龄一般要求在35(1976年5月10日以后)周岁以下,博士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1971年5月10日以后)以下。


  (三) 学科带头人还应具备:


  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1961年5月10日以后)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和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水平不低于学校现有相同学科带头人水平。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底前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联系人:柳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095,227101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 lsxyrsc@126.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注: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参照《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丽水学院关于印发丽水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丽学院党【2011】5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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