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丽水学院决定招聘高层次教师3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所需专业科目 |
学历 |
学位 |
其它要求 |
学科带头人 |
1 |
外国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教学 |
1 |
外国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民族学、历史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金融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教学 |
1 |
电气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教学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从事光源与照明实验 |
1 |
物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教学 |
2 |
机械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2 |
管理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教学 |
2 |
管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教学 |
1 |
园艺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教学 |
1 |
建筑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教学 |
1 |
药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口腔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教学 |
3 |
基础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基础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教学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2 |
艺术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1 |
艺术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教学 |
1 |
体育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教学 |
3 |
教育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职称可任学科带头人 |
学科带头人 |
1 |
心理学 |
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教学 |
1 |
土地资源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硕士年龄一般要求在35(1976年5月10日以后)周岁以下,博士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1971年5月10日以后)以下。
(三) 学科带头人还应具备:
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1961年5月10日以后)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和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水平不低于学校现有相同学科带头人水平。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底前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联系人:柳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095,227101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 lsxyrsc@126.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注: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参照《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丽水学院关于印发丽水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丽学院党【2011】5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