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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12年泰顺县事业单位招74人 8月1日起报名
http://www.zjgwy.org       2012-07-25      来源:泰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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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见《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户口落户我县时间截止至2012年8月1日);


  非泰顺常住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专业(岗位)报考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乡镇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事业其他员岗位,限2007、2008、2009年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即限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对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8月1日)。


  我县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即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一般岗位和特定岗位。其中,一般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等综合成绩和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特定岗位采取不低于本次考试所有一般岗位拟聘用对象最低笔试成绩(指笔试考试成绩,不含村官加分)和按本特定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拟聘用人选。经公开报名后,如遇特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其开考计划数的,其空缺岗位数是否划入一般岗位招聘或放低学历层次专业要求实行补缺开考届时再行研究酌定。


  (一)报名


  县文化馆的舞蹈专业、表演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实行提前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至31日(共二天,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洋心街132号,联系电话:67599223)。其中,乡镇文化员岗位按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按1:3、4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开考,县文化馆舞蹈专业、表演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县文化馆表演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报考限为泰顺县范围考生;县文化馆舞蹈专业实行二轮报考办法,第一轮为泰顺县范围考生现场报考,县外考生同步实行网络邮箱报名(详细填写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hjcxd@126.com)。如遇第一轮现场报考考生人数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则由报名受理单位电话通知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在8月1日至2日进行现场报名。


  除县文化馆舞蹈专业、表演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外,其他专业(岗位)按以下办法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3日(共三天,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如报名人员对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专业有异议,一律实行先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报考。如遇开考比例不足取消开考、或遇报考专业异议调整报考、或遇特定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开考计划数需重新补充开考计划的,将初步安排在2012年8月9日左右重新发布公告,并允许已报考人员在重新发布公告的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期间不再受理未报考人员的新报考申请)。


  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未进入笔试的对象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报名地点:泰顺县实验小学(城北校区)。


  3、报名办法:实行分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由报考者到报名地点提交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初审与缴费:资格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合计80元收取。


  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报考者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无毕业证书不予受理)、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按以下办法确定是否开考:一般岗位按照专业(岗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在3名及以下按1:3、招考计划在4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开考;特定岗位按照专业(岗位)招考计划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按报名人数作为计划数开考、少于报名人数的按原计划数开考。


  如一般岗位未达到开考要求的,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特定岗位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补缺开考,其开考比例要求按一般岗位开考办法确定。补缺开考改报后,报名人数如未达到一般岗位开考要求的,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予以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上述岗位如遇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或补缺开考的,将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上及时公告。


  属于我县2007、2008、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且现在仍在岗大学生村官对象,在报名和参加资格初审时须提供由组织部门出具的《2012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并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公示3天。未取得《2012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的对象,不得报考专列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并将视作放弃“村官加分”权利。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


  县文化馆舞蹈专业、表演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均有面试要求,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其面试形式、进入笔试要求、面试与笔试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见附件1。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按1:3、3名及以上按1:2进入笔试(另有说明的除外),取得笔试资格后不得再行改报其他岗位。其他招考岗位均无面试要求。


  招考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含量化加分项目)的计算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其中,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相应比例计入相加构成;无面试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构成。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和按规定计入的附加分相加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如报考对象为大学生村官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则其笔试成绩含村官服务年限加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的,分别为《申论》和《综合基础知识A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在用的手机号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8月16日前后以手机平台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考试时,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县文化馆舞蹈专业、表演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面试工作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要求于2012年8月12日前完成面试。具体面试时间等事项届时由有关单位提前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在面试后3天内进行,其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笔试的对象。


  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计划在2名及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在3名至5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在6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其中,学历证书的复审原则上由入围复审的考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并以其作为学历认定的依据。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后,如符合岗位条件人数或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从上一环节中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加分


  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参阅《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项目办法》(附件5)。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请确认本人毕业生档案是否已经到达泰顺县人才服务中心)、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按考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考生《综合基础知识A卷》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综合基础知识A卷》亦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县属事业单位合并招考的岗位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与入围考生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岗位。


  四、其他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等规定执行。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公告特定岗位特指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工民建、路桥等二个专业(岗位)开考的岗位。其他岗位为一般岗位。


  4、本公告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或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附件(相关附件均可从“泰顺人事人才网”点击下载):


  1.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2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


  5.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项目办法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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