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总队接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简章
武警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消防部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 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担负着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 会安全稳定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是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警种,所担负的任务主要是火灾扑救、处置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 救援以及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军事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一、消防部队的特点
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既有鲜明的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其主要特点是:
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武警部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这就决定了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
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 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以军事组织的形式执行各项消防保卫任务。从集中统一、正规化建设和 快速反应能力来讲,消防部队要比其他警种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一旦遇到火灾和突发事件时,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执勤任务的繁重性。军中有句俗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消防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消防部队以执勤为中心,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天气好坏,不管时令变迁,都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各项消防保卫任务。
部队驻地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县级以上城市均驻扎着消防部队。
社会联系的广泛性。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跟消防有一定联系。这种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我们搞好部队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向部队官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行法律的严肃性。消防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执法的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是我国消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消防部队每执行一项任务,如火因调查、建筑审核、监督检查等,国家都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二、浙江消防的基本概况
驻扎在吴越大地的武警浙江省消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总队在全省11个地级市设支队,县市设大队,实行上级消防部队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多 年来,浙江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为浙江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浙江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浙江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队伍里,担负起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发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称为以天下安危为己任的永恒事业,也是全世界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莘莘学子到部队建功立业。
三、接收条件和范围
接收的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读院校以进入国家“985”、“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消防保卫事业,并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评为“三好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荣获奖学金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但每一眼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6、学历要求必须为大学本科以上。
7、毕业生年龄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周岁。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8、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接收的专业范围:
重点接收工学、理学、法学、文学和管理学类等毕业生。具体学科有: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土建类、化学类、机械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环境与安全类、交通运输类、财务管理类等。浙江师范大学重点接收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下列情况和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三本生和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七)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待遇
1、经入警培训考核合格后,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授予武警中尉警衔。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时间均从入伍当年6月起算。
2、警官的工资标准在每年的1月定期增加一次,并随着职级和警衔的改变而增加。
3、警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保险。
4、警官住房保障实行分配公寓和发放住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给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入伍干部计算住房补贴年限时,其在校学习时间一并计算在内。
5、伙食方面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方式保障,服装由部队免费定期发放。
6、未婚警官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异地的警官每年享受40天假期,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在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享有20天公休假。
7、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五、分配去向
经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消防部队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六、接收方式和程序
自愿申请到消防部队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审考察等考试考核程序。符合接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入警培训
入 警培训工作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部署,公安部消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共一年时间。培训的主要内容:部队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光荣传 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人民警察法和消防业务知识,军事共同科目、消防业务技能和器材装备使用等。培训期间,对政治、思想、身体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 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解放军三总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由接收 单位负责退回原毕业普通高校,由原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恢复其在校户口,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就业。
八、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每年10月至12月底结束,逾期不再补报。翌年1月上报经初审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2月组织进行接收的考核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和途径:
1. 登陆《浙江消防网》www.zjxf119.com,进入《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在系统中确定报名后,还必须将所在院校《推荐书》或个人简历连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2. 无法登陆互联网的,将所在院校《推荐书》或个人简历(含个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3. 个人简历(含个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zjxfzs@126.com。
经初审符合接收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以短信平台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同时请注意查阅《浙江消防网》最新通知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邮编: 310014
联系部门: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571-85863540、85863510
E-MAIL:zjxf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