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紧缺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各位笔试入围的考生(含紧缺职位):
根据2018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3月12日(周一)在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三楼(学院中路5号)对笔试入围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月13日(周二)在温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温州市民航路6号)对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组织体能测评(上午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各职位具体时段请见体能测评通知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按照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应携带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附件4)。
2.体能测评。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者,作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信工具,如遇突发情况,由工作人员对外进行联系。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照1:2比例),紧缺职位按照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醒: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事先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并加以练习。体能测评所需衣服、鞋子请事先准备。
3.领取资格复审合格单。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先发《体能测评通知单》,待体能测评通过后,发给《资格复审合格单》。其余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给《资格复审合格单》。按《资格复审合格单》要求的时间到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gov.cn)打印《面试通知书》。
4.报考各县(市、区)机关单位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人员请见各地公告。
附件:1.市级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2.2018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3.市级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4.复审委托书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下载:
2.2018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4.复审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