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教育系统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9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要求:应聘幼儿教师的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桐乡市户籍(户籍以2021年5月2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其中中职类岗位放宽至嘉兴户籍,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桐乡市教育局列入2021学年新教师拟录用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外,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B类岗位面向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报考。
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1.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zjtxedu.org)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系统公布的考生报名须知。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
A类岗位所需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
(4)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B类岗位所需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9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5月28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5月30日(9:00-15:00)内改报本次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登录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zjtxedu.org),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以下简称技能学科岗位)的人员在2021年6月3日-6月5日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和报考技能学科岗位入围笔试人员在2021年6月11日-6月13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和笔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形式为技能学科岗位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6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测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包含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学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与社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中职等不同类型,同一学科不同学段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相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答辩(其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小学全科、小学全科(文)岗位笔试和面试内容参考小学语文岗位,小学全科(理)岗位笔试和面试内容参考小学数学岗位。
面试前,市教育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证明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部分学校统配的岗位还将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后,面试开始前,进行学校分配的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技能学科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50%+面试成绩×50%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名单。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放弃或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5月26日前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最终入围人员须完整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的各考试场次,若缺席笔试、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将在后续各环节取消递补资格。
3.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A类岗位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7.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取消和核减、体检、递补等公告事项请通过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查询(http://zp.zjtxedu.org);
其中拟录用人员将在桐乡智慧教育网站(http://www.zjtxedu.org/web/index.aspx)和中国桐乡门户网站(http://www.tx.gov.cn/)公示。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021571、88032033
监督电话:0573-88110805、89398343
桐乡市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021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