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中小学师资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金东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报名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学科按1:2),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考计划,并增加到同学段报名比例最高的学科。若遇多个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同,则分别按同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的顺序增加。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对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考计划。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大学本科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须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1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类(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或非师范专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科学历报考限金华市户籍,研究生学历报考限浙江省户籍。金东区户籍或生源的上述第2、3类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以2021年7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大专、本科学历者,年龄要求30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下午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地址:金东区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大院内7号电梯5楼536室,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政府防止疫情传染和传播的措施。请自觉配戴好口罩,凭本人身份证和浙江健康码绿码进出,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非绿码及当天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的,将无法进行正常报名。
2.报名材料
(1)“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大学和师范类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上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提供《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上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下载,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复审
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 — 11∶3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各占50%。笔试地点:金东区光南中学。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2分钟。音乐学科需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计划为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面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学科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照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阶段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需承诺在金东区所属中小学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辞职(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大学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022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
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5230、 0579-82181086。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docx
附件2: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