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嘉兴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员4名,嘉兴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科员5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尚在受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确定、体检、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时间)。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生态环境局报名。报名地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嘉兴市祥和路516号8楼819室)。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hb0573@163.com,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
(五)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七)公示、转任
拟选用人员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联系电话:82159869。监督电话:8215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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