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7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35名,保育员32名、保健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不限)。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18至49周岁(1971年8月27日至2001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5.已在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教育局620会议室(华楼街399号,华楼街与城东二路交叉路口,东升小学南侧)。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龙泉市东升小学。
(2)笔试内容
编外专任教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满分为100分。
保育员、保健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保育员)》,满分为100分。
(3)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同时应聘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并请带足黑色钢(水)笔、2B铅笔等文具。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5确定面试对象,考虑幼儿教育工作的特殊性,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职数的,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龙泉教师招聘微信(微信号:LQjynew)公众平台上公布。
(2)面试形式:编外专任教师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育员、保健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31日,上午7:00前到龙泉市教育局集中。
3.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政府网和龙泉教师招聘微信(微信号:lqjynew )公众平台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制。
1.编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龙泉市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规定执行,不低于龙泉市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保育员、保健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丽水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月工资控制在2300元以内,年收入不高于龙泉市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六、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578-7763767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0578-7766192
监督电话:0578-7763729
附件1: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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