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人员招聘简章
本中心将招聘工作人员10名,派遣到乡镇(街道)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 招聘人数:共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慈城镇工作)。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卖淫嫖娼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适龄青年。
(2) 限宁波大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全日制工民建、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或有从事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到紧急情况的应对要求,慈城镇、洪塘街道招聘人员本区域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55-80公斤,双目矫正视力4.6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45-60公斤左右,双目矫正视力4.6以上,无重大疾病史。
二、工作性质:
为合同制(非编)招聘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隐患督改、消防宣传活动。要求聘用后持证上岗。
三、招工合同期:
被招聘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期1个月),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年收入约3万元(不含伙食费、服装费和五险一金)。具体收入根据全年量化考评有所区别。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江北区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联系电话:87676913
联系人:张老师
六、其他事项:
报名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1寸免冠照片2张。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