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衢州市范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11个岗位,选调工作人员1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1. 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在乡镇(街道)工作的应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2.除试用期考核外,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测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20日。
2.报名方式。通过常山组工网、常山发布及常山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填写《常山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李媛媛,联系方式:13819008502/658502。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结合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奖惩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要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足的,另行确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
(三)现场初评
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派员参加,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复审。突出实绩导向,综合考虑个人履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抽调挂职等情况的基础上,通过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对报名者仪表形象、举止行为、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岗位匹配度等做出初步评价,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讨论决定
各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县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党组织要重视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要主动参与竞争,自觉接受组织挑选。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报考人员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