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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
2011年公考申论热点:手机实名制
http://www.zjgwy.org       2010-09-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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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的背景】

  (1)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决定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新用户选号入网或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才能办理。业内人士认为,手机实名制可以有效地规范目前的市场秩序,有助于解决垃圾短信满天飞的局面,能遏制目前愈演愈烈的短信诈骗等行为。

  (2)从今天开始,手机实名制正式实施。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按照工信部要求,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第二阶段以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相关法律出台为依据,用三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

  (3)早在2005年和2006年,我国先后在四川、福建、上海进行手机实名制试点。试点运营单位要求入网当时的移动、联通、电信、网通、铁通5家运营商的手机及小灵通用户,都必须使用实名登记。但试点实名制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实行手机实名制在代理、经销点“有名无实”,核对登记身份证的规定“形同虚设”。

  (4)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用户达8亿户。业内分析称其中半数以上都是预付费用户,也就是“非实名”的。日后,这部分未登记的用户都必须补登信息,处理这些庞大的非实名用户群,进行有效的个人信息重新登记,工作量浩大。目前,对于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运营商将告示提醒。但如果用户不登记,也不会被强制终止手机服务。

  (5)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减少垃圾信息,多数人赞同实行实名制。但不少人担心,实名制会不会加大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有人表示,实名制对手机犯罪是有一定扼制作用,但别人能更轻松地得到用户的所有信息。而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使用手机可能就不太方便。有人心存疑虑,认为实名制不是一劳永逸的防火墙,因为我国对保护个人隐私相关法规还比较薄弱,执法力度也不够。企业虽有制度要求员工保守客户秘密,但如果连法律都难保证的事情,企业制度就更显苍白。手机实名制可能会无疾而终。

  业内人士认为,手机实名制利大于弊。实名制除了防止商业广告的骚扰外,未来电子商务等都需要用户的身份识别,有了实名制后有管制地开放这些信息,将更好地推动通讯事业的发展。

  (6)9月1日是全国开始推行手机实名制的第一天,而在哈尔滨市却能轻松办理匿名中国移动手机卡,不能不引人慨叹和深思。

  早在四五年前,有关部门就倡导手机实名制,目的是限制垃圾短信以及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实名制的推行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阻力,这里面除了匿名卡有市场、运营商把大量的匿名用户改成实名制需要大量的工作等原因之外,有关运营商受利益驱动,给钱就卖卡的做法也是阻力之一。

  一位在通信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面领导给他们的是市场推广任务,不管用什么手段,完成任务才是“硬道理”,不管实名虚名,把卡卖出去就能得到实惠,所以有的运营商千方百计新增手机用户,而实名制则是对用户进行条件限制,所以公司并不希望推广实名制。

  【核心观点】

  (1)手机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最大的隐患应该是隐私保护问题。手机实名制的基础是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制度,在尚未建立起个人隐私和信息保护,个人权利彰显并不明显的情况下,推行手机实名制,尤其要警惕此举会伤害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戴斌老师认为,在信息时代,最重要的个人隐私信息就包含身份证与手机号码。而且随着社会财富依靠大量信息呈增量发展的情势下,身份乃至手机号码信息所附加的社会功能则日益宽泛。倘若这两种信息通过手机实名登记被集中批量泄露,风险很大。所以,需要配套出台相关的保密机制,给予公众信息安全承诺,制定相应问责法则,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在手机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通信运营商的“态度”至关重要。因为通信运营商不应该仅仅是追逐利润的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包括社会管理责任。运营商通过手机实名制限制客户的违规违法活动,就是在尽社会管理责任,否则就是见利忘义。推广手机实名制,需要社会各方面努力,通信运营商绝不可推诿,而是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来。同时,工信部门也应该对“通信运营商”的责任范围做出明确界定。

  (3)中国目前并没有任何针对手机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和配套规则,这对中国弥足珍贵的私人自由权利保护显然是不利的。从操作层面来说,由于中国手机用户群特别庞大,人口流动比较频繁,手机号码使用情况也非常复杂,手机实名制推行起来难度不小。从监管者的角度看,手机实名制最需要做的是要完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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