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公务员招录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有什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省级机关部分特殊职位与省属单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二、哪些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浙江公务员?
截至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申论》(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科目为《综合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笔试的考试地点在哪里?
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如报考省属金华监狱或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一般在设区的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报考浙江公务员考试考查哪些内容,用什么复习资料?
特别建议考生选择专门针对浙江省考的公考教材,因为浙江省考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些区别,目前来看《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仍是今年备考浙江公务员的主导用书。该教材由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教材编写组编写,由中国教育出版集团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内容覆盖《行测》、《申论》和《综合知识》等内容,并包含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内容的详细讲解,是专门针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报考者可登录考试中心书店统一预定: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tid=28。
七、体检由什么部门组织?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八、浙江公务员考察、政审标准?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九、如果对《招录公告》和政策问答有疑问,如何咨询?
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公布在招考计划表“咨询电话”栏中。
十、浙江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哪里可以查阅?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浙江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
报考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2012年12月31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
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
湖州人事人才网(www.hzhr.com)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