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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浙江丽水市开展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
http://www.zjgwy.org       2018-01-18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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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


  行业是否规范?服务水准如何?社会满意度如何?日前,我市出台《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办法》,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激励指导民办事业单位不断强化公益性。这是我市创新民办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全新探索,也是我市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由登记为主转向登记监管并重的创新做法。


  我市是全省首个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市,着力探索适合民办事业单位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目前,已在全省首家民办事业单位——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先行试点。


  根据《办法》要求,公益指数评价将对民办事业单位在行业规范、服务水准、社会满意度三个方面30余项指标进行定量、定性评价,以该评价结果的高低采取对应的奖惩措施,激励指导民办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评价结果分为A、B、C、不合格四个等级,A级相当于优秀等级,采取财政扶持方面给予倾斜等相应的激励措施;B级相当于良好等次,以规范提升为主;C级相当于合格等次,以整改为主;不合格的单位,则要采取重点检查、暂停优惠措施直至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惩戒措施。


  公益指数评价以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学校以学年为一个周期),包括自查自评、综合评价、评定等级、公告结果4个程序,每个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其中综合评价环节,分别由行业主管等部门进行公益评价和社会评价,并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编办、发改、财政(地税)、人力社保等部门进行部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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